“两高”报告更加体现“为民司法” 建议加强基层“两院”建设支持力度
新闻分类:集团新闻 来源:古贝春报编辑部 发布日期:2011-04-02
按:3月1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晓峰成为9名发言代表之一,审议发言受到与会代表广泛好评。现整理发表,以飨读者。
人大代表周晓峰称:
“两高”报告更加体现“为民司法” 建议加强基层“两院”建设支持力度
吴邦国委员长在人大工作报告中,特别说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想这是一个里程碑式、具有标志性意义的表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是不折不扣地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内,行使人民赋予的公正司法职责,一方面对党和人民负责,另一方面在于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维护人民的尊严。同时,还要在法律体系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做到不留空白,事事有法可依。
去年以来,我高兴地看到我们的各级法院、检察院在“维护大局,为人民司法”主题下,做了大量工作,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大局服务。比如,我所工作的德州武城,当地的人民法院已经是第九次蝉联全市综合考核第一名,当地检察院也在市县区中一直有上佳表现,我工作在基层,我更关注一些基层民意。从司法领域讲,我理解为基层民众的愿望主要就是司法公正、惩恶扬善。而作为党和政府,事实上我们为法制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比如说,还是以我们德州、武城两级“两院”为例,原来我们说“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而现在我们在“案结事了”后,又特别强调了结案后的“人和”,我想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理论指导下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司法实践;另外,我觉得我们基层法、检“两院”的司法能动性较之以往更加体现出来,比如说“法官五进”活动,通过进社区、学校、企业等等,一是在行动上的实践标志着司法人员工作理念的更好进步,另一方面也为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作出了表率。所以说,我认为我们的司法工作已经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下,更加突出了“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侧重点,这必将为我们建设“幸福中国”带来有力司法支持。
今年的“两高”报告,我感觉均作得详细全面,客观实际。“高院”的工作报告,在六个方面详细说明了一年来,“高院”在满足经济社会司法需求、惩治犯罪促进和谐、回应群众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和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取得的新的成就。并就存在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司法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以及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经费不足等困难进行了阐明,总结成绩客观实际,面对问题不予回避,提出措施切实可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则从七大方面详细阐述了一年来检察院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反腐倡廉、促进执法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自身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新做法,新成就,重点就服务经济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反腐倡廉、维护群众权益与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作出部署,报告贴合国情实际,贴合民心所向。
我高兴地注意到上述报告中的客观表述。有两点感受比较深刻:
1、“两高”过去的工作发挥了对国家全局工作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下一步工作安排也与国家工作全局相吻合。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效率,充分发挥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保障了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正常秩序。同时,今年更加强化了“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这一点是很令人称道的,我认为这也是司法工作更加关注民生的一大体现。
2.“两高”工作实现了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协调发展。人民法院的工作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审判监督工作等;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包括批捕,提起公诉,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的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两高”还都有队伍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司法行政管理、处理控告申诉等方面的工作。在这些多样化的工作中,“两高”坚持了为民服务的最高宗旨,并在此基础上做了很多群众最为关心的工作,维护司法公正,建设幸福中国,抓住了主要矛盾,契合人民大众需求。
另外,我还想就司法工作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1.要尽最大努力防止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现象发生,我建议在司法独立性上进一步加强,可以在管理体制、归属管理等方面上进一步加强独立司法、发扬民主的力度,但同时也要在工作理念上加强党和政府对司法工作“为民司法”的引导,做到管理体制的独立与工作理念的引领相结合。
2.审判、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通过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以实现。从总体上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一些司法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思想作风不过硬,法律知识功底不深,司法实践能力不强的现实还客观存在,队伍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的矛盾突出。所以,我认为中央政府和各级“两院”仍要继续注意各级法院、检察院队伍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升,可以在人员引进、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做好公正、公平、公开考核工作,通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3.工作思路创新与工作连续性的关系要处理好。司法工作要保持传统,保持连续性,同时也要创新。今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提出一些富有创新意识的工作思路,我想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想,我们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不但没变,而是更加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要求上来,这就说明我们的司法工作是保持本色的,也是与时俱进的,是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也就是更加契合民生的。所以,我希望“两院”工作可以在机制、制度上通过有意强化与民众的沟通联系,来更好推进我们司法为民工作目标的更好实现。
4、要更加强化对基层“两院”工作的支持。司法案件更多地由基层“两院”来推进处理,也就是说在业务层面我们的基层法官、检察官承担了更多任务和压力,而在人员、编制、经费、设施、待遇方面还明显不足,给基层“两院”带来一些压力,所以我建议可以在这方面进一步作好研究和改进。一是,在人员上法官、检察官数量不足,急需补员。以检察院为例,仅从山东省的情况看,各级检察院普遍存在空编、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有的基层院空编已近30%,以致出现了非检察官办案的现象,影响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建议省检察院研究吸纳优秀人才的相关措施。在分配编制和选派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两院”时,对边远地区给予倾斜。同时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明确检察机关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必须分配到基层检察院工作,上级检察院要从下级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中选拔人才,以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二是基层“两院”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两院”经费还是不足,法官、检察官待遇相对偏低,建议地方“两院”人员工资待遇由国家直接统筹,这样更有利于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