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古贝春”品牌宣传语征集方案
新闻分类:集团新闻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5-27
刊发内容:
伴随时代的进步,古贝春品牌的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古贝春品牌形象和知名度,增强核心竞争力,彰显企业文化,古贝春集团现面向社会征集公司品牌宣传语。
一、 征集内容:
“古贝春”品牌宣传语。
二、基本要求:
(1)、充分展现古贝春集团“质量第一、管理为本、思想先行、效益至上”的企业宗旨。
(2)、充分体现古贝春集团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的特色,蕴含运河文化,山东文化,与“古贝春”品牌标识相呼应。
(3)、能体现白酒的独特性与“古贝春”酒的渊源、历史
(4)、不得与“古贝春”品牌曾用语相冲突
(5)、一般要求在20字以内,语句简洁,通俗易懂,易记忆,朗朗上口。
(6)、附带文字阐述主题宣传语的寓意。
(7)、不得抄袭或过度模仿其它作品。
三、投稿方式
(1)、电子邮件
直接发送至电子信箱gubeichun6519@163.com, 请用word文档格式,A4纸张,字体请用宋体三号,来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古贝春主题宣传语”。
(2)、邮寄或直接送达
邮寄或送达地址: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古贝春大街西首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部收,邮件封面注明“古贝春主题宣传语”邮政编码:253300。请将稿件用宋体三号字体打印在A4纸上。
(3)、来稿请注明个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和有效联系方式,若因作者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或其他争议,由作者承担后果。
四、截止时间
2010年7月31日,以集团公司收到时间为准。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5000元、2000元。
(2)、获奖结果将在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六、评选方式:
由作协,诗协等权威人士与公司领导共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评选过程由电视媒体录制播放,评选日期为2010年8月1日。
七、有关说明
(1)、所有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后,著作权归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使用权、对该作品进行加工和再创作权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应征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它任何地方再次使用。
(2)、应征作品必须为应征者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单位)合法的知识产权。获奖作品征用后,遇其他第三人知识产权投诉,应征者负有举证责任。经权威部门确认为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应征者应当退还奖金,并承担由其此产生的其他相关责任。
(3)、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征集结果公布后,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4)、作品一旦应征,即表示应征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
(6)具体工作事宜,由市场部会同办公室,信息中心落实
(7)请登陆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ubeichun.cc了解企业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4—6216519 (市场部 田文辉)
0534—6517902 (办公室 王春波)
传 真:0534—6285999
电子邮箱; gubeichun6519@163.com
市 场 部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