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并非中高档白酒涨价良机

新闻分类:行业动态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8-02

  《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浮出水面,对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进行了规范,并要求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经与部分上市公司确认,企业已收到相关文件。

  主要观点

  一、消费税新政利空压力强于预期

  《办法》带来利空压力强于预期,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企业白酒消费税基范围在60%-70%之间”,高于此前50%的市场预期;二是“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这意味着今后白酒企业涨价部分也需交纳消费税,力度远超市场此前预期。

  《办法》仍给企业留出了一定操作空间,如除国税总局选择的部分白酒外,国税省市分支机构仍有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权,最低计税价格有20%的浮动范围,白酒企业对外销售价格累计涨幅不高于20%时不需重新调整税基等。

  静态看,由于此前实际消费税率低,高档酒企盈利普遍会受损,中低档酒企实际消费税率差异大,受影响不一。受毛利率和费用杠杆影响,《办法》对中低档酒企盈利的影响更大。动态看,白酒今后涨价部分也需交纳消费税,这将抑制白酒企业盈利能力提升。

  当前并非中高档白酒企业涨价良机,但茅台小幅涨价能力和动力最突出。白酒价格连续多年上涨刺激了产量上升,而需求在08下半年终止了快速上升势头,这种情况下,稳住价格和销售对中高档酒企更重要。茅台当前渠道利润丰厚,提价也可帮助其拉开与竞争对手的差距,具备小幅涨价能力和动力。

  下调重点白酒公司未来3年盈利预测,降五粮液评级至“中性”。取12%的实际从价税率,不考虑企业调价,我们下调4家重点白酒公司未来3年盈利预测。受实际消费税率和毛利费用杠杆影响,五粮液2010年盈利预测下调幅度最大,为21.4%,贵州茅台最小,为11.1%。

  受消费税因素影响,五粮液估值大幅上升,我们降其评级至“中性”,维持对泸州老窖和贵州茅台“推荐”评级。

  二、新政策下高档酒企普遍受损,中低档酒企个体差异大

  新政策给酒企带来负面影响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看,当前所有高档酒企和部分中低档酒企实际消费税从价税率很低,根据《办法》调整最低计税价格后,预计它们承担消费税负将大幅上升,减少利润;动态看,《办法》规定企业白酒销售价格上涨后将动态调整最低计税价格,即涨价部分将不再“自然避税”,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受到抑制。

  当前高档酒企和部分中低档酒企实际从价税率很低。以08年数据测算,扣除从量税,所有高档白酒企业和部分中低档白酒企业实际从价税率远低于20%的法定税率,如泸州老窖仅有3.7%,沱牌曲酒仅有1.9%。根据新政策,取最低计税价格为对外销售价格60%,实际从价税率将达到12%,加上成本费用杠杆的作用,中低档酒企中,沱牌曲酒08年盈利将化为乌有,伊力特税后利润将下降34%,古井贡等酒企实际从价税率较高,受影响小;高档酒企中,酒鬼酒盈利将下降55%,五粮液和老窖分别下降27%和20%,茅台和水井坊下降幅度较小,分别为10.6%和14.2%。

  02年至08年,产品涨价“自然避税”大幅提高了白酒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白酒消费税此前仅在生产环节征收,通过销售公司对外出售的产品涨价的部分并不交纳消费税,故“自然避税”。02-08年,主要上市白酒公司中,除伊力特外,其余企业均受益于“自然避税”如沱牌曲酒和老白干酒税前利润率提升分别有85%和61%来自“自然避税”,对汾酒、五粮液、茅台的贡献度也分别高达61%、43%和31%。

  白酒行业长期盈利能力提升受到抑制。02年以来,白酒行业利润总额占营收比率提高7.5个百分点,其中“自然避税”贡献了75%。01年白酒消费税在从价基础上增加每公斤1元的从量税,02年白酒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收比率达到近年峰值12.1%,01年后白酒企业纷纷提价,受“自然避税”的作用,白酒业整体营业税金及附加占营收比率持续下滑,到09年前5月已下降5.6个百分点至6.5%。受提价和“自然避税”推动,规模以上白酒企业09年前5月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比率达到14%,较02年高7.5个百分点,“自然避税”贡献度高达75%。《办法》规定,白酒企业对外销售价格累计涨幅超过20%后将动态调整最低计税价格,这显然会导致白酒企业累计涨价超过20%时不再“自然避税”,从而抑制其通过涨价提升盈利能力。

  三、当前并非中高档白酒涨价良机

  涨价是中高档白酒行业长期发展主旋律,但当前并非行业涨价良机。中高档白酒供给掌握在少数企业手中,需求增长较容易拉动价格上升。因此,在中国需求将持续增长预期下,涨价仍是中高档白酒行业未来长期发展的主旋律。但当前供需状况可能并不支持中高档白酒全行业涨价,受白酒价格持续多年上涨刺激,行业产量已持续多年上升,需求增速却受宏观面影响已明显放缓,此时涨价显然会进一步打击需求。对中高档酒企来说,保证产量和价格稳定,等待需求回暖会更明智。一个例子是08下半年到09年上半年,高档白酒企业为控制价格纷纷控量,甚至入市主动回购以保证价格平稳。在此背景下,我们认为,即使实际消费税率上升,对大多数中高档酒企来说,涨价并非明智之举。

  高档白酒企业中,茅台最具小幅涨价能力和动力,中秋旺季是一个合理时间点。渠道利润丰厚保证了茅台具备小幅提价能力,进一步拉开与竞争者的距离则构成公司动力。当前53度普通茅台出厂价438元、一批价约600元,终端价约700元,渠道各环节利润丰厚,尤其是出厂价与一批价差远高于五粮液和1573。即使小幅提价不能顺利传导至消费者,茅台经销商自身也有足够利润空间消化,利益受损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损害整个体系。与之相反,五粮液和老窖目前渠道利润要薄许多,终端价格也明显低于茅台,企业提价必须更谨慎。对茅台来说,借机小幅提价可进一步拉开与竞争者的价格差距。如果提价,考虑错开消费税调整生效日和方便考察市场反应,我们认为中秋旺季是一个好时点。

  四、《通知》和《办法》要点总结及点评

  《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有6条,第4条最重要,即:为保全税基,对设立销售公司的白酒生产企业,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各地要集中力量做好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工作,确保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核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来源:中国农产品加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