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06
12月上旬,位于老城镇的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古贝春酒厂旧址按照省文旅厅的批复意见展开了修缮工程,工程旨在对该旧址进一步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
本次修缮工程为一期的第一部分,包括粮库1、粮库2、车库、粉曲车间、地磅房和制曲车间等6处文物建筑的深化设计施工以及所处院落的环境整治、路面铺设和景观提升,计划工期180天,总投资500万元,项目资金由省级文物专项经费提供。项目施工方山东省乡土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勘察设计,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根据设计方案,工程将对所属6处文物建筑进行加固施工,本着“修旧如旧”“可逆性”等原则,对文物建筑进行科学修复,达到保护文物建筑,便于今后开发利用的目的。随着修缮工作的深入开展,古贝春酒厂旧址整体面貌将得到极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