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儿防老非自私

新闻分类:墨香酒韵  来源:德州市酒文化研究会  发布日期:2011-10-08

  前些日子几位古贝春酒的老粉丝,在一起品酒聊天,席间一老友送给我张报纸,并嘱我带回去“研究研究”,回到家中细看,原来报纸上刊登的是一个叫陈志武的先生写给两个女儿的一封信,在信中,陈先生非常轻松地写道:“我和你妈妈已经买好退休基金、医疗保险、投资基金,甚至也买好了长期护理保险……等年老后不用你们‘孝敬’回报,我们也不会成为你们经济上的负担。”不仅如此,陈先生还在信里向子女表明:“养子防老”是对后代的天生不公平,是一种不道德的自私。

  说心里话,看了报纸上发表的这一封信,我真羡慕陈志武先生的两个女儿,她们有一位如此富有、睿智而开明的父亲;更是由衷地赞赏陈志武先生,他不仅在经济学造诣深厚(据说是一位经济学家),还身体力行的运用金融手段为自己解决了养老问题,可是我心里一直在想,像陈先生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能有多少呢?能有多大的代表性?就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陈先生所反对的养子防老模式,其实还将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我国很多贫困家庭唯一的选择。既然如此,陈先生对这些弱势群体“养子防老”是“不道德的自私”的指责,显然就是不公平的了。

  不仅是陈先生,现在有人认为,到了要摒弃养儿防老这种理论的时候了,因为他们认为“到了金融市场已很发达的今天,还要靠‘养儿防老’,那对老人来说就是太自私了。”这些人认为,发达的金融市场是解决养老问题的一个绝好机会。其实这个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按说,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本世纪以来,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是相当迅速的,但据金融学者称,尽管如此,通货膨胀带来的负利率并没有使依靠储蓄养老的普通家庭受惠。我查到一个国家统计局去年八月公布的数据,数据显示:一万元存款一年后实际缩水超过一百二十五元,如此看来,说发达的金融市场是解决养老问题的福音,还不如说是为养老问题埋下了一个隐忧。

  可能有人会说,不是有养老保险吗?是的,我国政府正在致力于建立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又为六十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每月发放了五十五元的养老保险金。但现实的情况是各地的基本养老保险都面临巨大的隐性债务,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都需要政府的补贴,才能维持在很低的水平,即使是全国统一起来,也可能只够基本的生存需要。许多老年人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观念上难以适应和认同,而且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慢,消费支出却增长很快,这也降低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所以大多数老人还是选择家庭养老的方式。

  综上所述,在当前社会养老体制隐忧交集的情况下,短时间内国家又无法解决这么多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的“孝文化”。

  孝德观念作为一种生活原则,历经几千年岁月的演化和积淀,已经成为一种深刻的社会心理,成为中国国民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直以来,农村的家庭养老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是家庭成员承担责任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方式是我国农民的首选。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的模式占养老保障总数的90%以上。从古至今,我国都有着家庭养老的传统和习惯,家庭关系是双向的,从而形成了两代人之间的相依心理。孝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历史中具有非常高的地位。孝是中国传统伦理的根源、基础和公德,也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源头、根本和特征,是中国社会、政治、法律、教育的精神基础。每一代人都把赡养老人作为义务,国家也从法律上明文规定子女对老人必须承担该义务,社会也总会从道德上去谴责那些“离经背道”之人。但是,如果我们关注一下当下的广播、电视、报纸,几乎每一天都有大量报道不赡养老人,争夺遗产,兄弟反目之类的新闻,由此,我常常地陷入深思,父母含辛茹苦地养育下一代,最后竟落到如此结局,是何等让人愤怒和伤心的事情啊!

  家庭养老是我国社会的光荣传统。先人的经验,后人应继承和发扬,孝敬父母、尊敬父母、尊老爱幼是社会的公德,继承和发扬这样一种良好的风气,既可减轻国家的负担,又能解除老人们的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子女在成家之后,就要生儿育女,这就形成了对家庭的依赖关系,家是儿女的立足之地和避难所,父母是儿女的靠山。这样一种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的关系,是任何其它关系都不能代替的,俗话说得好:“在家千日好,出门事事难。”

  《孝经》上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经地义”这个成语即出于此,可见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孝的种子,只要每个人耐心地去培育它,引导它,它就会在我们内心里落地、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现在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大多数家庭呈现4-2-1的结构,6个大人围着一个孩子转,天长日久若不正确引导,孩子就会认为大人对他的关心和付出是理所当然的,而做父母的很少引导孩子去向上传递爱心、孝心和责任,更别说那过多的溺爱和不恰当的爱护,就会让孩子由量变引起质变,将来走向社会,迟早会出问题。比如传遍全国的“我爸是李刚”,药家鑫案,最近曝光的郭美美炫富案,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打人案等等,上述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不仅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自己和家庭也是极端的不负责任,让父母家庭蒙受耻辱,也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可见,对孩子从小进行孝敬老人的思想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我的家庭,四代人在一起生活,上有八十多岁的母亲和岳母,下有十多岁的外甥,虽然没有儿子,但女儿、女婿对我们老两口都很孝顺。别的不说,自从孩子们参加工作和成家之后,俺老两口基本没自己买过衣服,都是他们冬买棉,夏买单,还别说逢年过节买的那鱼、鸭、酒、肉什么的,女婿把我们当父母,外甥对我们等同爷爷、奶奶;儿女亲家之间关系融洽,女儿、女婿常在节假日安排儿女亲家们在一起聚会,男亲家们品着古贝春酒,谈些社会新闻、天下事。女亲家们更有说不完的“家长里短”,孙子、孙女、外甥、外甥女则坐在一旁似懂非懂的眨巴着眼睛听老人们说话,你说这不就是“天伦之乐”吗?我从内心感到高兴,也从内心里体会到:有孝顺儿女这小日子过起来才会“其乐融融”,“家和”才会“万事兴”。再说,下一代的孩子们经常参加这样的场合是件好事,因为,一个人的孝敬之心,是在父母膝下玩耍之时慢慢形成的,因为父母把他们慢慢养大,潜移默化之间他们对父母和老人就会一日一日地尊敬起来。这是人生的本性,是良知良能的表面。当然,做父母的在接受儿女孝敬之心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只是索取,而不做“奉献”,在孩子们工作和生活上碰到问题时,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大事办不了,他们买房买车时凑点钱总可以吧,钱不在多少,关键是你是不是把自己当成了儿女的靠山,对待子女千万别当“守财奴”。

  “养儿防老”是中国的社会习俗。受到历朝历代人的尊重,百善孝为先,孝是一种美德,是维系家庭的准则,孝是一种继承,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孝是一种行为。孝行,是顺应人心,顺乎人性,顺从人情,顺依人本之德行。儿女不养老,谁来养老?

  九九重阳节来临之际,遵老友所嘱将“研究”的心得体会拟成此文,借《古贝春报》品酒谈天栏目,与青、老年朋友们一起谈点“养老”、“尽孝”的浅识拙见,共同欢度重阳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