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愿望成现实 ——为古贝春集团“拒绝酒驾”鼓掌

新闻分类:墨香酒韵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02

  在今年第一期《古贝春报》上刊登了我写的《情有独钟古贝春》,文中曾经建议古贝春集团在商标上加注警示语,“‘古贝春’再好,对于汽车司机来说,也是禁忌之品,其他酒友也应量力而为。建议古贝春酒厂,今后在包装上添上这么两句:“喝酒,适可而止;司机师傅,千万别吻我。”我的这一愿望如今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最近,在《齐鲁晚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联合举办的“治理酒驾——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上,古贝春集团与七大鲁酒集团,明确承诺将在酒商标上写入“拒绝酒驾”警示语。这标示着在今后的古贝春酒品生产过程中直接将“拒绝酒驾”的警示语写入商标,这种做法表明古贝春集团是一家负责任的企业,是对社会的负责,是对消费者的负责。这样可以进一步树起古贝春集团的企业形象,赢得广大消费者的尊敬和拥护,将为古贝春集团的持续发展和长远利益带来更大的效益。
  中国人是热情好客的,用酒来表达对客人的敬重和真情实意是最常见的方式。酒对人的交往确确实实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事与愿违的事,因喝酒而误事的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是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社会、家庭带来极大危害。作为酿酒企业从源头上向消费者给以警示,倡导理性、健康饮酒,杜绝酒后驾驶,保障公民安全出行,这是一种文明之举,也是一种高尚的道义责任。
  我为我的愿望成为现实而高兴,也为古贝春集团鼓掌、叫好!
(长清区归德镇宣传办 马光仁)